学龄(3-21 岁)

特殊教育权利

学区负责在适当的情况下对 3 至 21 岁的自闭症儿童进行教​​育。 他们还负责孩子可能需要从他们的特殊教育中受益的任何相关服务。

新泽西州的特殊教育权利源于联邦法律,通常称为 IDEA (残疾人教育法)。 新泽西州行政法规 (NJAC) 6A:14 基于 IDEA。 下载 或致电 609.376.9060 向您的学区或新泽西州教育部特殊教育政策和程序办公室 (OSEPP) 索取副本。

NJAC 6A:14 解释了被确定有资格获得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的儿童的权利,以及学区为遵守法律而必须遵循的政策和程序。 此外,它还描述了在学区和家长不同意某个问题时的程序保障措施。

申请资格

自闭症儿童有权在限制最少的环境 (LRE) 中接受免费适当的公共教育 (FAPE)。 担心的家长可以联系当地学区的特殊服务部门并要求进行评估以确定特殊教育服务的资格。 可能会召开会议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评估以及需要进行哪些评估。

FAPE的本质是一种“适当”的教育。 尽管“适当”一词对每个孩子都不同,并且基于他或她的独特情况,但学校必须提供雄心勃勃且具有挑战性的教育计划(参见 Endrew案例文章) 给残疾学生。

个性化教育计划(IEP)

IEP 是一份法律文件,列出了要提供给接受特殊教育的孩子的所有服务。

IEP 必须:

  • 详细描述孩子的特殊教育计划。

  • 描述孩子目前的表现以及他或她的具体教学需求。

  • 包括可衡量的年度目标和短期目标或基准。

  • 合理计算,使孩子能够根据他们的个人情况取得适当的进步。

学区必须遵循特殊教育法要求的评估时间表和程序。

家长在 IEP 过程中的角色和权利

IEP 是学区与家长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是在 IEP 会议上制定的。 新泽西州行政法规规定父母是 IEP 团队的一部分。 作为 IEP 团队的成员,家长可以为 IEP 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安置决定提供意见。

学区必须向家长提供一份 特殊教育中的父母权利(PRISE),其中包括请求投诉调查、调解、正当程序听证会和紧急救济的表格和说明。 这本小册子必须由学区每年提供一次,例如在孩子被转介进行初步评估、进行重新评估以及向教育部提交正当程序听证请求时。 在其他情况下,学区必须向家长提供一份声明,解释家长根据特殊教育法享有的权利、家长如何获得 PRISE 副本以及他们可以联系寻求帮助的来源。

解决纠纷

当家长在识别、评估、分类、教育安置或提供免费、适当的公共教育方面与学区存在分歧时,他们有权要求召开 IEP 会议、调解以解决争议,如果未能解决,则有权要求正当程序听证会。

2019年XNUMX月,教育部印发 关于进行特殊教育决议会议的修订程序的指导. 有关这些程序的更多信息,请联系 特殊教育政策和争议解决办公室 在609.376.9060。

特殊教育时间表

诊断时或 2 岁时:

以书面形式联系您当地学区的儿童研究团队 (CST),以推荐您的孩子获得特殊教育服务的资格。

3 岁或根据资格确定:

制定您孩子的 IEP(个性化教育计划)并确定适当的教育安置。

5 岁和每 3 年:

重新评估:联系您的 CST 个案经理,讨论需要完成的任何评估并更改您孩子的残疾分类(在 5 岁时)。

14-16岁:

在孩子年满 14 岁时,IEP 团队应开始讨论过渡计划。 看 过渡规划 获取更多信息.

每年:

将审查 IEP,并制定新的 IEP。 家长有机会通过提供包含在当前学业成绩和功能表现水平 (PLAAFP) 的“家长关注”部分中的信息,为新的 IEP 提供重要意见。 此外,家长也可能有助于制定旨在解决 PLAAFP 中提出的关注领域的目标和目标。